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8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本学期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1级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历史学、生物科学等10个师范类专业689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及成绩评定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由教务处、教师教育基地负责,教师教育学院承办,各相关学院协办。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专家组,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集体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30分,课件制作20分,面试50分。总分及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的为“合格”,总分或各单项分值低于60%的为“不合格”或“单项不合格”。
三、考核项目及要求
考核项目 |
要求 |
备注 |
教学设计 |
根据指定教学内容,完成1课时的教学设计以及多媒体课件,要求总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
考前抽取试题 |
多媒体课件制作 |
面试 |
根据随机抽取的面试题目以及选定一课时的教学内容进行面试,要求总时间不超过13分钟(结构化面试3分钟,模拟上课·板书10分钟)。 |
1.结构化面试试题2个(教师教育类、专业类各一题),提前5分钟抽题准备;
2.模拟上课·板书提前一天公布。 |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14年5月24日、25日
2.考核地点:北校区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功用及免考条件
1.所有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本学期考核未能合格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实习前(9月份)安排一次补考(单项未过补考单项)。补考仍不通过者,需参加下一届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通过后,编入下一届学生进行教育实习。
2.在校级及以上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师范生,可以免于所有考核,单项获奖则可免于单项考核。
六、相关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并认真做好考核的培训和相关组织工作。
2. 在考核过程中,各学院按照下表所需评委人数指派若干名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评委以及1名带队教师,并于5月14日前将评委、带队老师名单(附件3)报至教务处。具体评委人数如下:
专业 |
学生数 |
组数 |
半天数 |
评委人数 |
评审时间 |
教育技术学 |
30 |
1 |
2 |
3 |
5月24日
上、下午 |
小学教育(语文) |
51 |
2 |
2 |
6 |
小学教育(数学) |
59 |
2 |
2 |
6 |
小学教育(科学) |
37 |
2 |
2 |
6 |
生物科学 |
53 |
2 |
2 |
6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92 |
3 |
2 |
9 |
英语 |
60 |
2 |
2 |
6 |
应用心理学 |
40 |
1 |
3 |
3 |
5月24日
上、下午 5月25日
上午 |
汉语言文学 |
110 |
3 |
3 |
9 |
历史学 |
39 |
1 |
3 |
3 |
音乐学 |
38 |
1 |
3 |
3 |
体育教育 |
80 |
2 |
3 |
6 |
合计 |
689 |
22 |
29 |
66 |
29 |
联系人:周领 联系电话:86689039、665096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1A室 电子邮箱:jiaowuchu@wzu.edu.cn
附件1 教师职业技能过关考核学生名单.xls
附件2 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试行).doc
附件3 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委及带队教师名单.xls
教务处
教师教育基地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