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包括201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其中,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2、2012年度已报备实施办公室并审核批准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11年度已报备实施办公室并审核批准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校内验收
各高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省级验收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填写《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上交各个项目的验收材料一式一份至团省委学校部;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实施办公室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2013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个年度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个年度内完成结题工作。
4、请各位负责人于12月12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上交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术科研中心。
联系人: 闵红霞 15088910493/650493
翁远程 15057341807/681807
电子邮箱:shxykx@126.com
地 址:8858cc永利唯一官方网10C-504
附件:1.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验收项目汇总表
3.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验收项目汇总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
8858cc永利唯一官方网团委学生会
2014年11月29日